吉林省查干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招标公告
吉林省查干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TJL-ZBF2020142
吉林省查干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yggzy.jls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JL-ZBF2020142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01123]-0094号
项目名称:吉林省查干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
预算金额:2826900.00元
采购需求:对吉林省查干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编制工作。
质量要求:项目实施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吉林省关于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方面的文件、规定以及吉林省农村生态型土地综合整治有关技术规范文件。或者参照其他省份生态型土地综合整治的相关规范。提交的相应成果应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内容;
3.2投标人应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土地规划乙级的单位须能够在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范围内执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注:由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各省市政府职能部门相应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受理土地规划资质申报部门尚未明确,资质申报及续期事项均因此暂停受理。本项目期间,土地规划资质因国家资质管理程序原因过期未续期换证的,原资质证书仍视为有效,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人具有近三个月(10、11、12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具有2020年任意一个月缴税凭证或完税凭证。
3.6投标人具有2020年任意一个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参保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9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日8时30分至2020年12月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yggzy.jls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运行保障中心4楼第二开标室(松原市前郭县哈达大街与源江东路交汇金福名居综合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松原市前郭县
联 系 人:于德军
电 话:0438-2816055
2.采购代理机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联 系 人:张爱丽
电 话:13578688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爱丽
电 话:13578688268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计算机及计算机教室更新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