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区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沼气治理和综合利用(发电)项目(NKHY2020-NK-G044)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_首页标讯_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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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区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沼气治理和综合利用(发电)项目(NKHY2020-NK-G044)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21-01-03 08: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区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沼气治理和综合利用(发电)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不限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KHY2020-NK-G044

项目名称: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区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沼气治理和综合利用(发电)

预算金额:1948.4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50.989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1.1项目名称:区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沼气治理和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1.1.2项目单位:赣州市南康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1.1.3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1.1.4项目拟建地点:南康区龙回镇半岭村陈坑。

1.1.5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南康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沼气发电工程,装机容量为4MW,采用4台1000kW燃气发电机组。

项目总占地1600㎡,总建筑面积1110㎡,主要建设内容有沼气收集系统、沼气预处理系统、发电系统、高低压系统、监测系统、后台中央监控系统、电力接入系统等沼气发电设施以及办公楼、沼气预处理间、发电机组区、值班控制室、低压配电室、高压配电室等基础工程。

1.1.6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为5个月,即2021年1月-2021年5月。

1.1.7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1)项目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948.4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90.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5.47万元,基本预备费92.78万元。

(2)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948.41万元,其资金来源为项目中标人自筹。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2)家。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工程建设行业资质单位为外省来赣设计单位时,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派的相关人员[指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非注册技术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信息登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4日  至 2021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不限

方式: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开标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须知: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3.投标方式: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贰拾万元整(鼓励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付款方法:

本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中标人直接从最终用户处收取费用,以回收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采购人不会对中标人进行任何形式的缺口补助(投资补助和价格补贴)。

7.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中标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当100万<中标金额≤500万时,按0.8%收取;当500万<中标金额≤1000万时,按0.45%收取;当1000万<中标金额≤5000万时,按0.25%收取。

8.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家投标人只允许一位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9.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域已全面禁烟(包括开标室、走廊、楼梯间、卫生间、茶水间等区域严禁吸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南康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赣大道(老赣南卷烟厂里面)        

联系方式:刘先生、0797-6634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5号楼第七层(九江银行七楼)            

联系方式:周海帆、0797-6616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海帆

电 话:  0797-6616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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