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融媒体中心《东城资讯》栏目制作费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城资讯》栏目制作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5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0-784
项目名称:《东城资讯》栏目制作费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东城区歌华有线“高清数字电视交互服务平台”是由东城区政府出资,依托歌华有线电视网络系统和高清电视机顶盒用户资源搭建播出的视频节目点播平台。其中,《东城资讯》栏目承担着全面报道(点播、无时效性)东城区17个街道所辖社区居民日常生活和活动的纪实性视频节目的职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分三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预算金额63.5万元;第二标段预算金额63.5万元;第三标段预算金额53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执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 号)
9.执行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供应商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4.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以评审当日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5.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6、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4日 至 2020年12月18日 ,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
方式:
潜在供应商在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 12月 18 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到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领取及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1月05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10分、商务15分、技术75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东城区融媒体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265号
联系方式: 杨晓嘉 010-64009887---8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
联系方式:刘广源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广源
电 话: 1861053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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