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务用车租赁、公务车辆加油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20-12-11 17: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务用车租赁、公务车辆加油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务用车租赁入围项目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开户行许可证;4、具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和管理措施,经营场所、车辆等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要求,服务人员能够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规范操作,并具备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即投标人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态;7、投标人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9、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 0.000100 |
B |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务车辆加油入围项目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服务能力;所报产品及服务应符合相关行业许可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4、投标人须具有省经贸委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且具有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即投标人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态;7、投标人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9、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 0.000100 |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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