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关塑料颗粒固废属性快速筛查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连海关塑料颗粒固废属性快速筛查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CG2020-1206
项目名称:大连海关塑料颗粒固废属性快速筛查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塑料颗粒固废属性快速筛查仪1套(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产品零部件除外),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1.截至2020年12月28日,开标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7日 至 2020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方式: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为方便采购工作,供应商需将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报名表下载并填写后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副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机构证明文件(非企业法人提供)、授权委托书(附受托人身份证)等相应的复印件,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并形成“一个PDF格式”的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dljinhua@126.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邮件内容(XX项目XX单位报名材料)”(未按要求标明邮件标题可能会影响报名邮件查看),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仅限于发售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2.报名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以上信息填写不全或字体不工整导致无法辨认,供应商后果自负。3.各供应商报名材料经电话与代理机构沟通确认报名成功后,供应商文件费(售价为:500元/套,文件费收款账号:“户名: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帐号:7211010182800054688”,注明**项目文件费)于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对公电汇到账后(逾期未交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回复至各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自行下载。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关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60号
联系方式:陈美含、0411-879541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联系方式:陈禹晗 孙 波、0411-88156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禹晗 孙 波
电 话: 0411-8815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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