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2020年呼和浩特海关疫情防控专用设备(重新)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呼和浩特海关疫情防控专用设备(重新)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hgcg.customs.gov.cn/hgcg/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G20GK-A0000-D172
项目名称:2020年呼和浩特海关疫情防控专用设备(重新)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71.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品目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 (万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主要技术要求 |
01
| 01 | 生物安全柜 | 14 | 140.00 | 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 海关指定地点(见第四部分分配方案) | 技术指标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
02 | 96孔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5 | 200.00 | ||||
03 | 荧光定量PCR仪 | 6 | 240.00 | ||||
04 | 高压灭菌设备 | 9 | 36.00 | ||||
05 | 高压蒸汽灭菌器 | 1 | 12.40 | ||||
06 | 96孔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1 | 43.00 |
注: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3、01包品目03为核心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无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2、开标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从采购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机构。4、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03品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认定详见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9日 至 2020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hgcg.customs.gov.cn/hgcg/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906会议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铁十号线健德门站D口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906会议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铁十号线健德门站D口出)
联系方式:吕先生 程先生 010-6519483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程先生
电 话: 010-65194838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