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师新星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第十三师新星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 ||||||
分包名称 | 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
第十三师新星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项目 | 第十三师新星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项目 | 300000.00 | 300000.00 | |||
预算合计(元)/最高限价合计(元) | 300000.00 | 300000.00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价格评估相应资质;(3)熟悉城镇土地估价的相关规程、规范,具有相应的人员、设备、资金和技术服务能力;(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拟委任的授权委托人提供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查询的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殊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12月13日00点00分到2020年12月19日00点00分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采购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后,进行下载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01月0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开标时间:2021年01月05日 10点30分 2号开标厅 3、开标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备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第十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 15276906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 地址: 哈密市大营房百花路红星名筑高层21楼 联系方式: 18690209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利霞 电话: 186902091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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