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20-12-11 19: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冠县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冠县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采购项目(防护用品)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其中包C: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产品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可兼投不兼中。 | 66.160000 |
B | 冠县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采购项目(器械)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其中包C: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产品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可兼投不兼中。 | 188.250000 |
C | 冠县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采购项目(医疗设备)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其中包C: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产品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可兼投不兼中。 | 208.000000 |
D | 冠县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采购项目(药品)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其中包C: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产品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可兼投不兼中。 | 80.06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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