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hualun.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041GDG3570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加强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饭堂食材管理,提高服务质效,现拟对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次招标总标的人民币4200万元,分4个包组,每子包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该子包的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供应商确定中标后,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向中标人采购其所需服务或食品,但采购人不保证采购的具体数额。供应商必须承诺,在服务配送期限内,给予采购人享受最优惠待遇,即在合同期内,若给予其他同类客户更优惠的待遇,应通知采购人同时享受。【注:协议供货的取得并不意味着食品(服务)的售出,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向中标人采购食材包括肉类(禽畜、河鲜、海鲜)、蔬菜、干货、粮油和水果配送的数量。】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3)投标人应承诺公平竞争。以书面公平竞争承诺书为准。(4)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8日 至 2020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hualun.com.cn/
方式:投标人可登陆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 www.gdhualun.com.cn/)进行注册,办理步骤请详阅通知公告《关于我司启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功能及银行保证金管理系统的重要通知》。投标人于招标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系统内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公告,按照系统步骤完成即可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在注册和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0-83172166转617/618。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包组 | 包组名称 | 各包组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服务期限 |
包组一 | 区局机关、第二税务分局、石湾税务分局 | 19,710,000.00元 | 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签订一次,如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总额(人民币6,570,000.00元/年),合同自动终止。 |
包组二 | 第一税务分局魁奇路厅、第一税务分局绿岛湖厅 | 9,480,000.00元 | 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签订一次,如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总额(人民币3,160,000.00元/年),合同自动终止。 |
包组三 | 祖庙税务分局、税务工作站 | 6,420,000.00元 | 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签订一次,如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总额(人民币2,140,000.00元/年),合同自动终止。 |
包组四 | 张槎税务所、南庄税务所 | 6,390,000.00元 | 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签订一次,如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总额(人民币2,130,000.00元/年),合同自动终止。 |
注:
1)供应商可参与四个包组的投标,但最终只能获得其中一个包组的中标资格,不允许同时获得四个包组的中标资格。
2)供应商必须对各包组中的所有产品和服务进行完整投标,不得缺漏,并报出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导致无效投标。
3)本项目按(包组一) → (包组二)→ (包组三)→ (包组四)的顺序进行评审,若供应商同时参与四个包组的投标,在包组一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仍可继续参与包组二的评审,但不能再被推荐为包组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包组二则推荐除已被包组一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之外的供应商中评审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包组一、包组二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仍可继续参与包组三的评审,但不能再被推荐为包组三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包组三则推荐除已被包组一、包组二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之外的供应商中评审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包组一、包组二、包组三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仍可继续参与包组四的评审,但不能再被推荐为包组四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包组四则推荐除已被包组一、包组二、包组三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之外的供应商中评审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供应商如同时参与多个包组的投标,可将投标文件装订为一册,在投标文件中分别注明所投包组内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757-83827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020-83172166-852
联系方式:赵工020-83172166-8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 020-83172166-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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