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水利局购买九龙江北溪流域(漳平段)电站库区漂浮物打捞及漂浮物外运填埋处理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漳平市水利局购买九龙江北溪流域(漳平段)电站库区漂浮物打捞及漂浮物外运填埋处理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漳平市水利局委托,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对[350881]AHG[GK]2020008、漳平市水利局购买九龙江北溪流域(漳平段)电站库区漂浮物打捞及漂浮物外运填埋处理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漳平市水利局购买九龙江北溪流域(漳平段)电站库区漂浮物打捞及漂浮物外运填埋处理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8-11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81]AHG[GK]2020008
项目名称:漳平市水利局购买九龙江北溪流域(漳平段)电站库区漂浮物打捞及漂浮物外运填埋处理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4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160204-江、湖治理服务 | 江、湖治理服务 | 1(套) | 否 | 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1、承包人应及时将打捞范围内所有漂浮物打捞上岸,应制定漂浮物打捞工作制度,建立漂浮物打捞、外运填埋处理台账(台账每季度报送给采购人)。不得将漂浮物随意堆放,不得将漂浮物往电站坝址下游抛掷,不得擅自提闸下泄漂浮物,确保库区水面整洁。在汛期(4-10月份),应在洪水过后5日内将漂浮物打捞清运完毕,漂浮物聚集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非汛期(1-3、11-12月份),应日打捞日保洁,漂浮物聚集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2、承包人应及时安排专用车辆进入打捞码头装运打捞上岸的漂浮物,不得滞留,不得影响漂浮物清理工作。承包人对河漂垃圾的外运应在各电站库区完成漂浮物清理工作的次日将码头的漂浮物清理外运填埋,并将打捞上岸的漂浮物统一运输至城市垃圾处理场或其它规范垃圾处理场,不得就地填埋或焚烧,不得随意堆放,不得随意抛弃漂浮物,运载过程中不得散落漂浮物、污水泄漏,动物尸体应运送到畜牧水产部门指 定的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确保库区水面整洁,水质良好。3、承包人必须在不同库区的明显位置设置宣传牌,宣传牌上必须标志库区名 称及库区清捞负责人及举报电话。4、承包人应及时打捞库面的漂浮物,定期对负责的库区进行巡查管理,禁止村民或其他人员在库区内倾倒垃圾。(特殊时期如上级检查、甲藻时期或疫情期间应配合政府部门加班、打捞、清运,不另计报酬)5、承包人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须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要求建立完善的漂浮物打捞处置管理制度及档案记录,做好日常保洁工作记录。(二)、服务质量考核要求承包人中标履约时由水利局负责对承包库区漂浮物打捞及外运填埋处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具体考核要求如下:1、承包人不履行保洁责任的,由水利局致函责成承包人退回已拨付款项。2、承包人应及时处置病死动物尸体,督查检查中发现拦截点或承包库区有10头以上病死动物尸体又无保洁人员在现场清理的,扣除打捞保洁费用1万元。3、除特殊情况(发洪水、大面积水葫芦爆发等)外,要保持各责任区库面整洁,原则上各拦截点库面垃圾在汛期(4-10月份)漂浮物聚集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非汛期(1-3、11-12月份)漂浮物聚集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检查中发现垃圾面积超过规定一次的,扣除打捞费用1万元;检查中发现垃圾面积超过规定二次的,扣除打捞费用2万元;检查中发现垃圾面积超过规定三次的,扣除打捞费用6万元;检查中发现垃圾面积超过规定四次的,扣除打捞费用10万元。如有特殊情况,承包人应及时报告。4、汛期漂浮垃圾应在洪水过后五日内清理、打捞、外运处置完毕;逾期未打捞清运的,发现一次扣除打捞清运费用2万元。5、除不可抗力或自然因素未经同意发现拦截打捞点将漂浮垃圾排放或倾倒到下游的,每发现一次扣除打捞费用6万元。打捞的垃圾没有及时运至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或垃圾发电厂,就地填埋的,每发现一次扣除打捞清运费用6万元。★(三)、人员、设备配备及要求:1、人员配备要求:承包人应配置足够人员,具备相应设备操作技能资格证(需提供技能资格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技能资格证与投标人名 称不一致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少配备4组人员(1组5个人),每组应配备: 2名以上打捞人员、车辆驾驶员1名(有驾驶证)、钩机驾驶员1名、船只驾驶员1名(有船员证);所有配备人员应熟悉水性并且上岗前进行打捞作业安全培训。2、设备配备要求:承包人必须配足(购买或租赁)11个库区清捞设备(打捞船4艘、小钩机4部、运输车辆4辆等打捞和处理所需的设备。投标人若是自有设备,需提供所购买设备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是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钩机、车辆需提供有效合格证、有效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船只需提供船只登记证和有效船员证)。3、打捞作业人员必须佩戴水上作业安全救生用具。 4、承包方做好打捞、清运等各项工作,安全方面由承包方负责,作业工人应加强安全工作,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概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应按规定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 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描述:1.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删除招标文件中关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要求。 2.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4)明细: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描述: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须附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7-21 15:28至2020-07-28 17: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8-11 08: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平市水利局
地 址:漳平市东山路16号
联系方式:75224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503、505、506室
联系方式:0597-7699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0597-769986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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