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番禺校区环境学院实验室安装火灾烟雾报警器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暨南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暨南大学番禺校区环境学院实验室安装火灾烟雾报警器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暨南大学番禺校区环境学院实验室安装火灾烟雾报警器项目(重招)
项目编号:CLF0120GZ03ZC59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曾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0-87651688-113/7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暨南大学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0-852204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女士/曾女士 020-87651688-113/750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暨南大学番禺校区环境学院实验室安装火灾烟雾报警器项目(重招)、最高限价:246,000.00元
(二)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确保暨南大学番禺校区环境学院实验室消防系统正常运转,现对暨南大学番禺校区环境学院实验室增加消防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三)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四)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监管处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四)投标人必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安装承包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六)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8日 09:00 至 2020年07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上述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的线下地址、线上链接地址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一)1.如采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2.如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通过链接:http://suppliers.chinapsp.cn,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谢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 020-87651688-401/411 ,邮箱 baoming87651688@163.com。 (四)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3日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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