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系统及数据服务平台开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系统及数据服务平台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系统及数据服务平台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HBCZ-20040023-20067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旭
项目联系电话:027-873286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
联系方式:杜旭027-873286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袁若宁、温飞飞、苏恩华027-87816666-8409、8413、8401
代理机构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招标内容 | ★工期要求 | ★质保要求 | 预算合计 |
1 | 个人所得税查询分析系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完成个人所得税查询分析系统的上线试运行,并完成全省的上线工作。 | 中标供应商自软件验收合格之日起,必须提供一年免费质量保证服务。 | 60万 |
2 | 个人所得税专门系统与执法记录系统开发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完成个人所得税专门系统与执法记录系统的上线试运行,并完成全省的上线工作。 | 中标供应商自软件验收合格之日起,必须提供一年免费质量保证服务。 | 90万 |
3 | 历史数据查询系统及外围数据接口服务平台开发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完成系统的上线试运行,并完成全省的上线工作。 | 1、中标供应商自软件验收合格之日起,必须提供一年免费质量保证服务。 2、中标供应商在质保期内,必须提供不少2名驻场人员的运维支持服务。 | 170万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时的当场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共分3个标包,投标人可同时对以上3个标包提出申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所投标包号,如同时参加多个标包的投标,投标文件须分别单独编制),也可同时中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9日 09:00 至 2020年07月0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因特殊时期,公司暂停现场报名,改由网上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 请于2020年6月29日起至2020年7月3日,每天(节假日、周末除外)上午9: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报名,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因特殊时期,公司暂停现场报名,项目报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银行汇款完成:(一)通过参与单位的对公账户进行转账,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以及“报名”字样,同时将单位委托书(或授权书等文件)、本人身份证及开票资料【含1)开票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上注明的地址、4)单位联系电话、5)开户行及账号。】发送至1025020228@qq.com联系报名及补开发票事宜;补开发票时限为恢复现场报名后一个月以内。(二)通过私人账户进行转账,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报名”字样,汇款人凭单位委托书(或授权书等文件)、本人身份证及开票资料【含1)开票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上注明的地址、4)单位联系电话、5)开户行及账号。】发送至1025020228@qq.com联系报名及补开发票事宜;补开发票时限为恢复现场报名后一个月以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0楼1004号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572976591978 清算行号:840085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452100467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路支行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及企业相关数据资料。
代理商投标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数据资料(制造商直接投标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数据资料),如果数据资料与声明函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判定。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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