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消费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公开招标公告
标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消费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消费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项目编号:BXZC2006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笑
项目联系电话:010-5771184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联系方式:010-886523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标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笑010-5771184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三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消费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3、服务人数:20人
4、服务地点:北京
5、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工作要求,全面分析消费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建立重点消费品“三库一通道”,开展数据统计和资料收集,做好消费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督检查支撑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应符合以下特定条件:(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六条: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规定;(2)投标人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的规定;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5.接受联合体投标。6.供应商不属于《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京财综[2017]2059号)文件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7.向采购代理机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9日 09:00 至 2020年07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20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后发售公开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1日 08: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1日 08: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30号1号楼海峡国际大厦2层氪空间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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