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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2020年度公务车保险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20-05-27 18: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2020年度公务车保险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2020年度公务车保险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HZ20-0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鲁

项目联系电话:0756-26003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

联系方式:冯润华0756-86456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鲁0756-2600320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2020年度公务车保险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6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2020年度公务车保险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586,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586,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2020年度公务车保险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月日至2021年月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⑥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⑦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含财产损失保险或机动车辆保险,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⑧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5月28日至2020年06月0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6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内容: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2020年度公务车保险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具体内容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

2.采购编号(自编):HZ20-032;

3.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6.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7.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电话:0756-2602073/2653852。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9.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是投标人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填写并打印《购买标书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及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ezhizhaobiao@qq.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    名: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银桦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205910600182

(6)已报名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zhuhai.gdgpo.com/)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之前已注册的供应商不需重复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

联系方式:0756-8645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联系方式:0756-2600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鲁(代理机构)/冯润华(采购人

电话:0756-2600320/0756-8645628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⑥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⑦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含财产损失保险或机动车辆保险,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⑧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8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9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报名(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填写并打印《购买标书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及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ezhizhaobiao@qq.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7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7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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