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塔山南路塔山北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塔山南路(竹林南路至山海路)交通设施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20-04-05 14: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塔山南路塔山北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塔山南路(竹林南路至山海路)交通设施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塔山南路塔山北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塔山南路(竹林南路至山海路)交通设施采购 | 1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投标人应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所报产品(机动车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人行横道灯信号灯、信号机、倒计时显示器)的检测报告;7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或交通部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所报产品(交通标志板)检测报告;8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所报产品(信号灯杆、护栏、文字行人数显铝镁合金人行一体灯)检测报告;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18.406315 |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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