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0773-1941GNJLHWGK39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舒萍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1507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崇文路669号
联系方式:王桐0431-878330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舒萍0431-8115078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以项目采购X[20191120]-2740号任务通知书批准,资金来自其他资金。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货物名称:红外透湿仪
用途:依据YY 0060-2018标准检验5.6.1 热敷贴(袋)的外袋的透湿性。
数量:1套
简要技术需求:可同时测试3个相同试样,符合平行试验的标准要求;支持同一条件下3个不同试样测试。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部分要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
交货地点: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指定地点。
二、项目编号:0773-1941GNJLHWGK3972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内的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同类项目业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如为新成立企业可以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企业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须提供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报名时需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于 2020年1月10日--2020年1月16日(节假日除外,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的8:30 -11:00至13:00-16:00时,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7,500.00元。投标保证金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交纳,已到账时间为准。并将电汇凭证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到开标地点。
六、兹定于2020年2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采购预算额度:人民币38.5万元,投标报价超出该价格的,投标无效。
八、公示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 系 人:曹舒萍、武娜
联系方式:0431-81150785
采 购 人: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崇文路669号
联 系 人:王桐
联系方式:0431-87833066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内的财务状况报告);(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同类项目业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如为新成立企业可以提供承诺书)};(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10日 08:30 至 2020年01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企业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须提供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报名时需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0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0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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