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长春兴隆综保区电子警察信号灯联网工程(视频监控、视频传输网络施工和维护)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兴隆综保区电子警察信号灯联网工程(视频监控、视频传输网络施工和维护)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兴隆综保区电子警察信号灯联网工程(视频监控、视频传输网络施工和维护)
项目编号:JGJZ2019J-C4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司伦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8802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经济开发区兴隆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
联系方式:张海建 0431-818802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经理 0431-8782123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西安花园高层1栋4单元17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 | 备注 |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95个路口交通信号灯链路数据传输服务租赁项目 | 1 | 1704300元 |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全部联网工作 | 最后以实际连接信号点为准,本次采购租赁年限为3年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0.4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06日 08:30 至 2020年01月1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西安花园高层1栋4单元1707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04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04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其所需长春兴隆综保区电子警察信号灯联网工程(视频监控、视频传输网络施工和维护)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兴隆综保区电子警察信号灯联网工程(视频监控、视频传输网络施工和维护)
2.招标编号:JGJZ2019J-C40
3.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 | 备注 |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95个路口交通信号灯链路数据传输服务租赁项目 | 1 | 1704300元 |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全部联网工作 | 最后以实际连接信号点为准,本次采购租赁年限为3年 |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等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在本就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同时需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以满足技术服务需求。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0年1月6日—2019年1月13日,每日8时30分—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到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西安花园高层1栋4单元1707室)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被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6、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1月6日—2019年1月13日,每日8时30分—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
2.获取地点: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西安花园高层1栋4单元1707室)
3.获取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招标文件售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2月4日 下午14 时00分。
六、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25000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经济开发区兴隆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
联系人:张海建
电 话:0431-81880282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西安花园高层1栋4单元1707室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0431-8782123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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