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河南测区宜阳、桥头等18处水文测站改建勘察(测)设计招标公告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水文水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黄委河南测区宜阳、桥头等18处水文测站改建勘察(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黄委河南测区宜阳、桥头等18处水文测站改建勘察(测)设计
项目编号:GMFG194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旭
项目联系电话:0371-5525996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水文水资源局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凤鸣路1号聚锦国际
联系方式:陈卫 0371-660240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旭 0371-55259965
代理机构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1项目名称:黄委河南测区宜阳、桥头等18处水文测站改建勘察(测)设计
1.2 项目编号: GMFG19404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规模:危房重建515m²,站院硬化300m²,台阶路、观测道路各300m²,供水设施、码头、站院护坡、大门各1处,测流槽2处,泥沙在线监测平台和挡土墙各3处,电子水尺靠桩4组,水位流量在线监测平台5处,雷达水位计台7处,围墙195延米。
购置走航式ADCP、GPS罗经一体机、电波流速仪、数字水准仪、全站仪、变压器、公众服务信息展示平台各1台(套),自动蒸发、无塔供水设备、综合水情信息处理平台2台(套),缆道测流控制系统、多仓采样器、在线测沙仪、PLC升降控制系统各3台(套),电子水尺4台(套),雷达在线测流系统、雨雪量计、网络设备各5台(套),视频监控视设备6套、雷达水位计7套,共62台(套)。
2.2项目地点:范围涉及洛阳市、济源市、巩义市、运城市
2.3总投资额:2221万元。
2.4招标范围:黄委河南测区宜阳、桥头等18处水文测站改建项目勘察(测)设计,包含该项目的勘察(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设计驻场等全过程服务。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6采购预算:135万元
2.7质量要求:设计成果需满足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
2.8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供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批复后,根据发包人要求的工程进度提交施工图及后续服务工作。
2.9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服务范围;3.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条件:应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水利行业(水文设施)专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之一;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乙级以上(含乙级)、岩土工程专业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水文地质勘察专业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之一;应具有工程测量专业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须包括:工程测量)之一。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5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06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6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4.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
- 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 资质证书(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 ,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 财务状况报告,可以为以下两项中任一项:(复印件)
①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事业法人根据事业单位相关审计办法及规定提供审计报告)
②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5.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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