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大厦物业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ZQC19-PZ10-FG081】-1_首页标讯_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新华大厦物业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ZQC19-PZ10-FG081】-1

作者: 发布于:2019-12-05 16:30:02 来源: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新华书店企业集团音像发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新华大厦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最高限价、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性质
 
  1、项目名称:新华大厦物业管理项目
 
  2、招标编号:GZQC19-PZ10-FG081
 
  3、项目内容及需求:
 
  ①项目内容:物业管理服务,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②项目服务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
 
  4、本项目依法设立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陆佰玖拾贰万伍仟叁佰贰拾元整/三年(¥6,925,320元/三年),年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佰叁拾万零捌仟肆佰肆拾元整/年(¥2,308,440元/年),凡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及年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见《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保障能力,人员配备充足,具有同类物业管理的项目经验;
 
  3、投标人须是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5楼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如需要邮寄,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套(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凭以下证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B、经办人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必须书面承诺如下全部内容(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公章):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2月26日上午9:00-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上午9:30
 
  3、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6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5楼
 
  五、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新华书店企业集团音像发行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0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5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蔡小姐
 
  联系电话:020-87762909      传真号码:020-87762032
 
  邮政编码:510060
 
  邮    箱:gzpingzheng@126.com
 
  网    址:www.gdpingzheng.com
 
  附件:点击下载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5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