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审判系统升级项目(软件部分)的公开招标公告
编号:WZLCZB-SZS-2019-091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审判系统升级项目(软件部分)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政府分散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主要要求 | |
1 |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审判系统升级项目(软件部分)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596.5万元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http://www.zjzfcg.gov.cn/)上传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400-881-7190),成功后,须将书面资料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 10 月 10 日至2019年 10 月 17 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法定休息日除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汤家桥路大自然家园三期2号楼B单元2901室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供应商投标登记表(请下载打印填写,加盖公章,见附件);
2、网上上传成功后的界面截图(请下载打印,加盖公章);
3、有效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供应商简介;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注:本次所提交书面资料仅作为购买招标文件之用,并不作为投标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投标时提交资料为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拟定时间:2019年 11 月 1 日09:30(具体以发出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公共资源交易受理区)
3、开标时间:2019年 11 月 1 日09:30(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4、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公共资源交易开标区)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77-88018608
招标代理公司: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汤家桥路大自然家园三期2号楼B单元2901室
联系人:郑永强
电话:0577-89887255 13757727199
传真:0577-89887255
同级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陈先生、马女士
电话:0577-88506788、0577-88523909
七、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公告附件里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需依公告上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果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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