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机关隐患综合改造(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机关隐患综合改造(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机关隐患综合改造(设计)
项目编号:XHTC-FW-2019-078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佳、杨晨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26、639059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号
联系方式:蔡助理 010-82215624、010-822153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佳 010-6390592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机关隐患综合改造工程项目(设计),预算金额:146万元。
1)项目建设规模:总队机关大楼维修改造建筑面积约28452平方米;
2)工程总投资:约2420万元;
3)设计周期:3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北楼各楼层改造、西配楼各层改造、东配楼各层改造、南楼各层改造。本项目的设计包括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扩初设计、精装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编制设计概算以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设计变更等服务。
5)采购用途:自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声明;供应商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声明;8)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资质;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组织实施能力;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27日 09:00 至 2019年10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文件需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
邮编:100036
E-mail:zhangzhao@xhtc.com.cn
电话: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刘佳、杨晨
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户 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11090229561070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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