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WYCZ30119-06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炯
项目联系电话:010-8936864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7号
联系方式:高程宇,010-8936864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炯,010-8936864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以房财政采【2019】52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现邀请具备承揽本工程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2、建设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工程地点:北京市房山区
4、建设内容:本工程包括韩村河镇、窦店镇和河北镇施工招标。
5、招标金额(总投资):预算控制金额950.23万元
二、潜在投标人能力和资质要求:
1、本工程要求潜在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潜在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1.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1.3、非北京市建筑企业,应提供“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的本企业“外省市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备案信息”。
1.4、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具有实施本工程项目施工所要求的专业人员、技术和机械设备;
1.6、潜在投标人经营状态:近三年(2016年09月09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7、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
1.8、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拟派项目经理由受聘于投标人的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担任,且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1.9、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三、投标资格登记和购买文件
1、投标资格登记:2019年09月09日至2019年09月16日(上午0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
2、资格审查:潜在投标人投标资格登记时应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提供“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的本企业“外省市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备案信息”信息记录(截屏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及其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聘用单位必须和注册证书中注册执业单位一致,且证件须清晰可辨、齐全有效)、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截屏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完全按照本工程招标公告第1.6款要求的经营状态,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各壹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
1、潜在投标人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壹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正反面)壹份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期指投标资格登记当月前6个月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社保缴纳专用章)壹份加盖单位公章。
2、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时必须对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投标资格登记期间潜在投标人提供核验的拟派于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
3、潜在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工程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特别声明本工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址:2019年09月09日至2019年09月16日(上午0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
6、纸版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5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及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仅接受现场投标资格登记,不接受网上及其它形式投标资格登记。
2、其他要求: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本工程不提倡联合体形式投标。
3、联系方式及地址: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7号
联系人:高程宇
电 话:010-8936864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政编码:102488
联系电话:010-89368642 传 真:010-89368096
联 系 人:韩炯、吕晓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50.2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09日 09:00 至 2019年09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5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特别声明本工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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