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大楼物业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大楼物业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大楼物业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NBSWZFCG2019009(ZJZC-1910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74-877325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路8号
联系方式:孙先生,0574-877325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明、林叶、周健,0574-27820693/0574-27820691 邮箱:tender01@126.com 传真:0574-87179089
代理机构地址: 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类型: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三年共计2331.9万元(777.3万元/年)
3、服务期限:三年(年度平均考核分低于85%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4、采购内容:
以下区域的相关物业管理服务:
(1)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机关大楼:本大楼位于宁波市江东区百丈路8号,总建筑面积约30090平方米。主楼共26层,裙楼3层,地下2层。地下2层分为机动车层和非机动车层,每层面积约160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有65个,大楼外围机动车停车位65个;
(2)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二办公点(数据中心):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街道育才路86弄18号,占地面积217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624平方米;
(3)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位于宁波市海曙区西河街74号1-3层,总建筑面积约2095平方米。
物业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安服务、保洁服务、应急保障服务、电梯、水、电、监控、消防报警设备的日常管理、零星工程维修服务、车场管理、消防安全、会议服务、采购人需要的其他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31.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06日 08:30 至 2019年09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财务室(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1501B)。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采购文件售价为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本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本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若供阅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与购买的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最终以购买的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的资料: (1)投标报名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参与投标的)。 (2)如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本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请将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参与投标的)、投标报名函直接传真(0574-87179089)或发送邮件(tender01@126.com)至我司。 3、联系电话:0574-27820693/0574-27820691;传真:0574-887179089。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1503A)。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4、本项目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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