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监测与分析系统采购项目(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省公安厅机关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监测与分析系统采购项目(一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监测与分析系统采购项目(一期)
二、采购项目编号:SNJZ-2019-215
三、采购人名称: 省公安厅机关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9号
联系人:省公安厅机关经办
电话:0298616532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B 区401
联系人:鲁方方
电话:029-88224929
传真:029-88222461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陕西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监测与分析系统采购项目(一期)1套
项目概况: 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监测与分析系统
项目用途: 办公
采购预算: 47664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自然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凭证(供应商凭单位介绍信开保证金收据凭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6.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货物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货物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85号); 5.《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9-06 09:00:00至2019-09-16 16: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一部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设最高限价4514520.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9-27 09: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二路金桥酒店四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9-27 09: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二路金桥酒店四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224929
2、开户名称: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唐延路支行
4、账 号:78580188000058925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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