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2019年度洁净型煤及环保炉具采购项目(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7-26 17: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禹城市2019年度洁净型煤及环保炉具采购项目(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洁净型煤 | 16499 | 1、A包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洁净型煤生产商或销售商,B包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环保炉具生产商或销售商,并且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A包:投标人所投型煤须具有权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民用洁净型煤的有效检测报告。B包:投标人所投环保炉具须具有权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环保炉具及安全阀有效检测报告。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 1979.880000 |
B | 环保炉具 | 970 | 1、A包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洁净型煤生产商或销售商,B包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环保炉具生产商或销售商,并且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A包:投标人所投型煤须具有权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民用洁净型煤的有效检测报告。B包:投标人所投环保炉具须具有权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环保炉具及安全阀有效检测报告。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 97.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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