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定点印刷服务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定点印刷服务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定点印刷服务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JTF(GK)2019ZF16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周弘
项目联系电话:0991-26811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于俊辉 0991-26813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谭婷、窦世娟 0991-4833033转8003、8012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 名称 | 年度采购预算(万元) | 项目基本情况 | 服务期限 |
入围六家印刷服务商 | 0 | 为了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计划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入围六家印刷服务商。 | 三年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印刷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03日 10:30 至 2019年06月1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1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到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现场购买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6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6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70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环境保护、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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