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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烟草汕头市有限责任公司专卖人员团体人身意外险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5-24 09: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烟草汕头市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烟草汕头市有限责任公司专卖人员团体人身意外险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烟草汕头市有限责任公司专卖人员团体人身意外险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ST19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4-8836614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烟草汕头市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迎宾路2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754-881799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汕头市龙湖区榕江路5号设计大厦东梯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项目内容:广东烟草汕头市有限责任公司专卖人员团体人身意外险服务采购项目
  2. 数量:一项
  3. 项目预算:人民币约71750元(单价350元/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服务期:一年
  5.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被保人:广东烟草汕头市有限责任公司专卖执法人员

投保人数:约205人。

保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50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万、住院津贴保险每日100元,保费350元/人。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具体采购及服务内容和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包租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合法登记注册的地市级或以上保险公司(包括中心支公司或以上级别);(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支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投标人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须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4、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1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24日 09:30 至 2019年05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榕江路五号设计大厦东梯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汕头市榕江路五号设计大厦东梯二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3、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

①   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或2018年(最新)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提供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

5)提供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③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7)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要求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招标公司存档。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该企业被拒绝参加投标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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