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补2018-2019年度钦州市浦北县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监理单位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编号:QZZC-2019-G3-60006-GXTH)招标公告
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增补2018-2019年度钦州市浦北县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监理单位定点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增补2018-2019年度钦州市浦北县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监理单位定点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QZZC-2019-G3-60006-GXT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7-83155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浦北县金浦新区投资大厦3楼
联系方式:罗工0777-83146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工0777-8315505
代理机构地址: 浦北县越新路9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登记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各分标投标人具备相应分标的资质:A分标: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B分标: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C分标:具备公路类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D分标:具备水利水电类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E分标: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各分标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为本监理企业注册人员,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2018-2019年度钦州市浦北县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服务采购项目已中标两个分标的投标人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2018-2019年度钦州市浦北县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服务采购项目已中标而未按约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投标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23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浦北县越新路99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浦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工会大楼三楼-浦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 5月23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 5月29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发售地点:广西浦北县越新路99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前往: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不用提供);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不用提供);4、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有委托)。上述材料如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属复印件的须携带原件核查(留复印件返原件),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4505 0165 9862 0000 0059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钦州市永福东大街支行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每个分标均为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9年 6月11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浦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确保到帐。(转账备注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浦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浦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2 7912 0101 0645 588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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