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局开发区城市市政设施养护与维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5-22 17: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局开发区城市市政设施养护与维修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详见文件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企业;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92.670000 |
详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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