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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山东威海机场迁建选址评审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5-06 13: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山东威海机场迁建选址评审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山东威海机场迁建选址评审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CD-ZFCG(MH-FW)2019-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10-64055959-70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阜通东大街6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010-64055959-70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兰理斌010-63957812、18618420228 1590900022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华宝公寓B座(写字楼)8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选择第三方评审技术服务单位对山东威海机场迁建选址评审1个项目进行技术评审。

投标人应针对项目特点,把握行业发展方向,理解项目需求并制定评审方案。

招标表编号:19CAQSZC-021Z

招标项目编号:ZCD-ZFCG(MH-FW)2019-001

本项目预算标的价为 50 万元人民币。若投标人报价高于此价格,该投标人的投标,招标人不予接受。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整个项目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整个项目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2018年审计工作未完成,提供2017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亦可);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18年10月~2019年3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的复印件(投标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5)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18年10月~2019年3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须提供自拟承诺函并加盖公章);7)投标人须提供自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3个已完成的关于民航建设项目技术评审服务工作(包括运输机场选址报告、总体规划及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等)的业绩证明文件。以服务合同或委托书(合同或委托书复印件应显示项目单位、项目名称或内容,签字页等)为业绩证明文件,投标时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在本岗位工作经历不低于8年,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2个及以上民航建设项目的评审服务工作(以提供的合同或委托书中的负责人为准);同时项目评审组中至少有一名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且注册为民航专业成员(投标时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07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1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华宝公寓B座(写字楼)8层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同时提供:1) 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3) 投标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 其他:现场填写《投标人获取文件报名登记表》。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华宝公寓B座(写字楼)8层会议室(根据招标人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书恕不接受。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废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2.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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