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兰州新区增量配网试点项目业主优选公开招标公告
兰州新区增量配网试点项目业主优选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D03-1262302431616022XQ-20190505-024422-9)
甘肃华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的委托,对“兰州新区增量配网试点项目业主优选”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条件:兰州新区增量配网试点项目业主优选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480号)、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规划建设有关事宜的复函》(甘发能源函〔2017〕131号)批准同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第一批试点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发改经体〔2018〕1460号)要求,2019年6月建成投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报》(发改经体〔2019〕7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均应按照国家要求,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公平开放,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兰州新区增量配网试点项目包括兰州新区北部综合产业园区、精细化工园区、石化园区,按照《兰州新区总体规划》,根据新区发展实际,建设运行过程中对规划范围进行优化调整。按照《兰州新区电力专项规划2017-2030》、《兰州新区增量配电网规划2017-2030》,新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主要建设330KV变电站、110kV变电站,110kV、35kV、10kV及中低压配电线路等电力配套设施。
三、招标内容:兰州新区增量配网试点项目业主优选。对兰州新区北部综合产业园区、精细化工园区、石化园区的增量配电业务业主优选进行入围招标,本项目入围1-2家投标人。
四:项目预算:无预算。
五、采供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落实《关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第一批试点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发改经体〔2018〕1460 号)要求,鼓励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建设运营增量配电网。
(4)投标人应拥有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具备与配电网投资运营相应的投资和业务能力,具有配售电业务能力的专业人员。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9年5月5日~2019年5月10日每日00:00-23:59(北京时间),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gov.cn)在线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准确登记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10日)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新区分局(兰州新区纬一路以北,经十路西侧彩虹城东门)。
3、开标时间:2019年5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新区分局(兰州新区纬一路以北,经十路西侧彩虹城东门)。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十一、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收 款 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以报名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东岗西路支行。
行 号:1048 2100 3122
中国银行查询电话:0931-8822468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因不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预留的手机;投标人也可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 GS 加 8 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也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
(4)为提高投标保证金信息保密度,投标人在向中国银行兰州市东岗西路支行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收款名称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收款账号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按照不同标段分别随机生成,即投标人每次向中国银行兰州市东岗西路支行缴纳投标保证金账号不固定,请投标人操作时注意,以免填错。收款账号除投标人报名成功后会实时发送至投标人联系人手机外,投标人还可以通过数字证书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中查询。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
地 址:兰州市永登县中川何家梁兰州新区管委会
联系人:僧润超
联系电话:0931-82593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华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联系人:梁艺馨
联系电话:18194198828
监督单位:兰州新区采购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931-8259258
地 址: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6号楼
甘肃华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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