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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新型化工产业园(水冶-彰武片区)安全风险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5-05 17: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安阳市新型化工产业园(水冶-彰武片区)安全风险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亚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就安阳市新型化工产业园(水冶-彰武片区)安全风险评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新型化工产业园(水冶-彰武片区)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1.2采购编号:安龙财磋商采购-2019-25

项目编号:YHDL-2019-22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项目基本概况:通过辨识园区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对园区的选址安全性、外部安全距离、功能区划分、项目布局、项目及园区安全风险等进行分析评价、评估,并提出对策措施建议。报告编制符合原河南省安监局颁发的《河南省化工园区(聚集区)风险评价与安全容量分析导则(试行)》

1.5 服务期:90个工作日(签订合同之日起)

1.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1.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38万元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2.1.1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专业从事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范围内的安全评价公司,具有针对本项目的实施能力,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格式自定)■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前3个年度(任意1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格式自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服务商书面声明;服务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在服务商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时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的网页、内容将进行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和贰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7)供应商应具有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甲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本章2.1款注明的原件,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磋商小组审核,原件经磋商小组核对后现场退还。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响应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响应文件》开启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原件的、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56—20195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5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河南亚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安阳世贸中心东楼161610);

3.3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份(售后不退)

3.4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3.4.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5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事宜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516日上午1000

4.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南亚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安阳世贸中心东楼16楼开标室)。

5.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同期发布。

7. 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安阳市龙安区彰武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李萌

电话:0372-5626456

地址:安阳市龙安区九天路与221省道交叉口南5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亚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骁辰

电话:0372-5980388 

地址: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安阳世贸中心东楼16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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