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园林局2019年绿化生产用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5-05 18: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济南市市中区园林局2019年绿化生产用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济南市市中区园林局2019年绿化生产用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1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潜在投标人;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1)具有行业主管部门二类及以上维修资格许可,并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2)具有环保局建设备案的证明;(3)投标人营业场所位于济南市辖区内(距园林局车队实地距离不超15公里,车队位置:市中区文庄东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5)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7)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鲁财采【2016】34号文件《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工作的通知》,各投标人需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处罚日期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主体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及参与本项目开标时的授权代表必须为近3个月本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人员,否则不予接收。 | 150.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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