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防震减灾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_首页标讯_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防震减灾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4-30 11: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防震减灾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防震减灾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YC19429002(ZB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029-812034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316号

联系方式:张晓亮029-855065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029-81203481

代理机构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13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的名称:防震减灾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2、采购项目基本情况:科技大楼3-8层室内装修设计及改造施工,外立面整修改造,总面积约5000㎡,包含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预算金额:人民币1030万元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①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具备工程建设类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建设类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5、投标企业、施工项目经理相关信息在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www.shaanxijs.gov.cn/)可查询;6、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失信被执行人及省市各级平台投标受限人;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30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135号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若联合体投标则需同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说明联合体单位组成及分工情况,并由牵头单位办理报名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1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21日 14:03

六、开标地点:

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135号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报名信息不完善,可能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2、投标人报名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前不得更换;

3、联合体要求:

(1)申请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只能出现在一个联合体中;

(2)申请本项目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明确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

(3)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和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各成员方对本次申请以及成交后签订合同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该协议必须随同其它申请文件一起提交。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