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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五一小学特色教育教学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4-29 11: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五一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海淀区五一小学特色教育教学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五一小学特色教育教学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ZGGJ-BJ05-1904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82952950-2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五一小学

地址:北京市永定路127号

联系方式:电话:010-88223371 联系人:张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孔先生 010-82952950-21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33号兴天海园2层2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批)

备注

1

美术教室(国画)设备

1

 

2

形体舞蹈教室1设备

1

 

3

形体舞蹈教室2设备

1

 

4

民乐排练教室设备

1

 

5

综合实践教室(趣味建筑)设备

1

 

6

综合实践教室(无线电测向)设备

1

 

7

综合实践教室(STEM创客)设备

1

 

8

综合实践教室(电子制作电台)设备

1

 

9

科学教室设备

1

 

10

综合实践教室(家政)设备

1

 

11

书法教室设备

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2)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3)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信用良好(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供网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在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在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范围内提交报名申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申请,视同放弃参与本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1.684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29日 11:15 至 2019年05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1)办理北京市法人一证通CA数字证书 请登录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bjhd.gov.cn/ggzyjy/),查阅【服务指南】——【CA办理】栏目,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新用户注册 取得CA数字证书后,请登录网站主页(http://www.bjhd.gov.cn/ggzyjy/),选择【网上办事】——【投标人】栏目,应用CA数字证书进行新用户注册。 (3)采购文件下载及投标报名 完成注册后,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系统在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范围内提交报名申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申请,视同放弃参与本项目。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办理北京市法人一证通CA数字证书 请登录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bjhd.gov.cn/ggzyjy/),查阅【服务指南】——【CA办理】栏目,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新用户注册 取得CA数字证书后,请登录网站主页(http://www.bjhd.gov.cn/ggzyjy/),选择【网上办事】——【投标人】栏目,应用CA数字证书进行新用户注册。 (3)采购文件下载及投标报名 完成注册后,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系统在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范围内提交报名申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申请,视同放弃参与本项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六层西侧第四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分1个包,投标人可投1个完整的包,但不允许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技术规格及其他要求说明。本项目接受中小企业投标;本项目接受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企业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招标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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