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廊坊市区环卫设施维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廊坊市区环卫设施维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廊坊市区环卫设施维修服务
项目编号:Z1310001902522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威
项目联系电话: 0316-21149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廊坊市曙光道24号
联系方式:杨威 0316-211495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超 0316-2204298
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30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区环卫设施维修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Z1310001902522001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曙光道2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威 0316-211495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309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超 0316-220429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廊坊市区范围内所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主体维修、屋面维修、内外墙面维修、室外路面地面维修、给水设施维修、排水设施维修、暖气维修、电气维修、公厕洁具及内部设施的维修与更换以及其他日常维修。
项目实施地点:廊坊市区范围内
服务期限:签订之日起为招标人提供一年的服务
拦标价:200万元(本次招标采用费率报价,上限为实际工程结算价款的100%)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 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及社保缴纳凭证(至少三个月);
1.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条件
2.1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建造师,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2.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5月27日 9:30
开标时间:2019年5月27日 9:30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马超
联系方式:0316-220429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及社保缴纳凭证(至少三个月);1.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定条件 2.1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2.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建造师,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2.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29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7日 17: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