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UPFW-1904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艳
项目联系电话:0471-62358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六路
联系方式:杨雁斌 0471-332539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召小、耿娟娟、张晓艳
代理机构地址: 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办公大楼等相关部分物业管理服务。
3.投 资 额:475万元。
4.项目编号:UPFW-190405。
5.服务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办公大楼等相关部分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6.服 务 期:一年。
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服务质量要求:合格。
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营业执照需具有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或餐饮管理服务经营范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04月22日至2019年0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3.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两套,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
(3)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六、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9年04月22日至2019年04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3.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3日 下午:15时00分;
2.递交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公共平台(http://www.cebpup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nmxz.net)”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六路
联 系 人:杨雁斌
联系电话:0471-3325392
招标代理: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系人:马召小、耿娟娟、张晓艳
联系电话:0471-6235889
电子邮箱:upxz@163.com
2019年04月2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投标报名、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投标文件,签署的文件及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2.投标人营业执照需具有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或餐饮管理服务经营范围;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22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2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缴纳文件费后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3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3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