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人民医院眼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兴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兴平市人民医院眼科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平市人民医院眼科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CZBYL-2019065
三、采购人名称: 兴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咸阳市兴平市东城街道金城路15号
联系人:丁冠雄
电话:029-38836084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与科技一路口万象汇CROSS 6幢1单元7层
联系人:王茹
电话:029-89298871-815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兴平市人民医院眼科设备采购项目1项
项目概况: 眼科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 项目自用
采购预算: 12505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交其身份证);3、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4、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须在其经营范围内);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起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4-17 09:00:00至2019-04-24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购买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标书费以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的形式收取,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5-07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3、开标时间:2019-05-07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9298871-815
2、开户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杨凌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陵区支行
4、账 号:6105 0163 6308 00000 113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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