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台前县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项目,采购人为台前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鸿鑫健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台前县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项目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预算金额:105万元
2.4采购编号:TC[2019]030
2.5质量要求:虫口减退率达到90%以上
2.7采购内容:林业防灾减灾15万亩(根据虫情发生的趋势,最终以实际飞防的面积计算。)
2.8 服务时间:2019年5月中旬、9月上旬。
2.9项目地点:台前前境内
2.10付款方式:飞防作业结束15天后,由台前县自然资源局森防部门和相关单位联合开展防治效果验收,防治效果达到90%以上,方予出验收合格报告,由县财政拨付飞机防治资金后,给予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范围内必须含航空喷洒(撒)内容;
3.3 投标人有自主产权的直升机R44两架以上的通航企业并具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及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
3.4投标人须具有 2名(含两名)以上飞行员和 2名(含两名)以上机务放行人员执照;
3.5拟投入本项目的药品: 1%苦参碱可溶液剂(含杀菌作用)、25%甲维·灭幼脲悬浮剂、0.5%虫菊·苦参碱可溶液剂,须具有两种以上(含两种)农药三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原件或公正件。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请于2019年 4 月 18 日至2019年 4 月 24 日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公告内下载招标文件,不需要报名。
4.2本次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补遗文件、变更事项将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采购人没有投标人任何信息,无法书面通知,请自行查阅,并在网站直接下载采购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5月 9 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五室(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8.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台前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台前县纬七路中段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8539378921
监督单位:台前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393-2211221
地址:台前县新城区纬六路
采购代理:河南省鸿鑫健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地 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路与开州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13213955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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