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县城容貌提升PPP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4-17 15: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9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元氏县县城容貌提升PPP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33330020103
项目联系人:唐亚松
项目联系电话:15932111211
采购人: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元氏县常山路12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6530160
代理机构: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36-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932111211
预算金额:16972.9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5月0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4-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4-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长安区和平东路336-2号时代方舟A-1-602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凡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任何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申请人条件,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国相关法律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除条件(一)外,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备依法设立且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与本次采购有相适应的经营许可范围,经营范围涵盖园林绿化),开户许可证;2、资质要求:申请人(联合体出资方除外)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财务要求: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自2015年1月1日起近三年内申请人财务状况为盈利,且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4、申请人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打印含有投标人信用信息的查询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三)联合体申请人要求: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是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只能由建设方、出资方组成;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需明确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各自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5、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填写文件中的相应内容,并由联合体牵头人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之后一并提交一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意思和真实情况;6、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项目合同过程中,对外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对内有各自的法律责任。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项目确定选择PPP模式中的BOT运作方式,具体实施方式为社会资本独资组建项目公司(SPV),以项目公司为法人主体经元氏县人民政府授权由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合作期满,由项目公司按照PPP合同及相关补充文件约定向政府方指定的部门移交。
备注:1.报名前,投标人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到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2.本项目不允许未通过本项目PPP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项目名称:元氏县县城容貌提升PPP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33330020103
项目联系人:唐亚松
项目联系电话:15932111211
采购人: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元氏县常山路12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6530160
代理机构: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36-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932111211
预算金额:16972.9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5月0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4-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4-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长安区和平东路336-2号时代方舟A-1-602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凡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任何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申请人条件,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国相关法律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除条件(一)外,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备依法设立且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与本次采购有相适应的经营许可范围,经营范围涵盖园林绿化),开户许可证;2、资质要求:申请人(联合体出资方除外)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财务要求: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自2015年1月1日起近三年内申请人财务状况为盈利,且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4、申请人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打印含有投标人信用信息的查询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三)联合体申请人要求: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是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只能由建设方、出资方组成;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需明确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各自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5、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填写文件中的相应内容,并由联合体牵头人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之后一并提交一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意思和真实情况;6、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项目合同过程中,对外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对内有各自的法律责任。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项目确定选择PPP模式中的BOT运作方式,具体实施方式为社会资本独资组建项目公司(SPV),以项目公司为法人主体经元氏县人民政府授权由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合作期满,由项目公司按照PPP合同及相关补充文件约定向政府方指定的部门移交。
备注:1.报名前,投标人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到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2.本项目不允许未通过本项目PPP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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