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公务车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4-16 14: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郑州市中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公务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 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公务车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中原竞争性磋商采购2019-36
二、项目简要说明:
1 采购预算:18万元。
2 采购内容:五座轿车一辆。1.5T插电式混动发动机;电池容量11.3KW,纯电续航里程60KM;车辆正常满油、满电可行驶1200KM;车辆正常行驶模式可回收动力进行电力充电;满电百公里油耗1.6L。
3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4 质保要求: 车辆整车质保4年/10W公里,动力总成质保5年/15W公里,电机电控质保8年/15W公里。
5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日内交付车辆。
6 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三、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0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郑州市政府采购领域诚信管理实施方案》郑财购[2016]14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6 采购国内货物和服务,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出具磋商公告发布后的银行资金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一个月后的缴纳凭证);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3 制造商具有该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简称3C认证证书),出具由认证机构颁发给制造商的该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复印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法人授权委托书(需经法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页、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记录页、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记录页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④“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查询记录页,以上4个查询记录页打印网页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信息:
1 领取时间:2019年4月16日-4月23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2 领取地点: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三楼政府采购中心(桐柏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南约100米路西)。
3 领取方式:现场免费领取。
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 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4月29日14:30(北京时间);
2 接收地点:郑州市中原区国税局三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桐柏南路与宏河路交叉口东南角)。
3 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九、磋商有关信息:
1 磋商时间:同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 磋商地点:同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 采购人: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151685。
地址:陇海西路299号。
2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市中原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635152。
联系地址:同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4月16日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 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公务车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中原竞争性磋商采购2019-36
二、项目简要说明:
1 采购预算:18万元。
2 采购内容:五座轿车一辆。1.5T插电式混动发动机;电池容量11.3KW,纯电续航里程60KM;车辆正常满油、满电可行驶1200KM;车辆正常行驶模式可回收动力进行电力充电;满电百公里油耗1.6L。
3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4 质保要求: 车辆整车质保4年/10W公里,动力总成质保5年/15W公里,电机电控质保8年/15W公里。
5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日内交付车辆。
6 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三、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0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郑州市政府采购领域诚信管理实施方案》郑财购[2016]14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6 采购国内货物和服务,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出具磋商公告发布后的银行资金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一个月后的缴纳凭证);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3 制造商具有该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简称3C认证证书),出具由认证机构颁发给制造商的该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复印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法人授权委托书(需经法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页、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记录页、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记录页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④“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查询记录页,以上4个查询记录页打印网页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信息:
1 领取时间:2019年4月16日-4月23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2 领取地点: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三楼政府采购中心(桐柏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南约100米路西)。
3 领取方式:现场免费领取。
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 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4月29日14:30(北京时间);
2 接收地点:郑州市中原区国税局三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桐柏南路与宏河路交叉口东南角)。
3 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九、磋商有关信息:
1 磋商时间:同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 磋商地点:同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 采购人: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151685。
地址:陇海西路299号。
2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市中原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635152。
联系地址:同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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