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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和市级遥感监测信息联网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4-15 15: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鸡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和市级遥感监测信息联网平台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和市级遥感监测信息联网平台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C2019041502

三、采购人名称: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宝鸡市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917-333112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大道66号国金中心B座1920室

联系人:校女士

电话:0917-2638369

传真:0917-2638369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和市级遥感监测信息联网平台项目1套

项目概况: 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和市级遥感监测信息联网平台建设

项目用途: 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和市级遥感监测信息联网平台建设

采购预算: 43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及采购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或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8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4-15 09:00:00至2019-04-19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66号国金中心B座1920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及原件。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5-07 14: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宝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楼会议室523

3、开标时间:2019-05-07 14: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宝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楼会议室523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2638369

2、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4、账 号:61050186540000000221-0005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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