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城县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凉城县2018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4-11 16: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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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投标项目。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凉城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502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经理) ; (2)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参与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7)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8)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8)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资料应真实有效,齐全,否则拒绝接受。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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