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分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4-11 14: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9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分局)服务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35900020007
项目联系人:张庆峰
项目联系电话:18833630202
采购人:廊坊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北凤道20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2034406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怀沙路53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2023853
预算金额:195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5月09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4-1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4-1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近一年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入库单位须通过国家计量认证(CMA)的检验检测机构,具有废水、废气、噪声等资质和能力(以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为准);4、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和冀财采〔2016〕28号文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未有不良记录的;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备注: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2、本项目采用虚拟子帐号缴纳投标保证金,请仔细核对本公告中的分包信息与账号信息,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后可自主在【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保证金缴纳情况】菜单查询缴纳状态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开标现场提交
项目名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分局)服务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35900020007
项目联系人:张庆峰
项目联系电话:18833630202
采购人:廊坊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北凤道20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2034406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怀沙路53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2023853
预算金额:195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5月09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4-1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4-1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近一年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入库单位须通过国家计量认证(CMA)的检验检测机构,具有废水、废气、噪声等资质和能力(以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为准);4、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和冀财采〔2016〕28号文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未有不良记录的;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备注: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2、本项目采用虚拟子帐号缴纳投标保证金,请仔细核对本公告中的分包信息与账号信息,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后可自主在【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保证金缴纳情况】菜单查询缴纳状态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开标现场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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