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需清丰县企业服务中心三栋办公楼物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_首页标讯_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清丰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需清丰县企业服务中心三栋办公楼物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4-10 16: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清丰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清丰县企业服务中心三栋办公楼物业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文件编号:QC[2019]007-GK02号

二、采购项目:清丰县企业服务中心三栋办公楼物业项目(点击下载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服务内容:办公楼室内公共部位(包括走廊、楼梯、门厅、电梯间、卫生间)会议室、活动室等保洁;办公区域室外场地和道路保洁;办公区域门岗值班和巡查;④办公区域室外绿化管护;⑤办公楼及办公区域电路巡查与维修;⑥办公区域中央空调巡查 、电梯、消防设施的巡查。

服务地点:清丰县人和大道与人民路交汇处东至兴民路西人行道西沿、西至106国道东人行道东沿、南至人民路北人行道北沿、北至兴业路南人行道南沿。

服务周期:委托管理期限1年;采购人根据本年管理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根据市场行情续签下年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两年。服务人员进场服务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人员进场通知为准

服务要求:应熟悉本县环境、具体情况和特点,具有调解实务经验。

项目预算:180万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分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物业管理或后勤服务业务;

4.3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

4.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的不良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人注意事项:

1、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为了方便投标人,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濮阳市政府采购网(www.pyzfcg.gov.cn)、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pyggzy.com)公告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2、本次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补遗文件、变更事项将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没有投标人任何信息,无法书面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下载采购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3、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内向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411日至2019年419日。

2、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服务费。

3、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投标文件接收、开标开始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56上午9: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濮阳市开州北路1号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二室。(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八、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清丰县人民路扶贫办二楼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19107     

监督单位联系人:武女士   联系电话:0393-7213676

采购单位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393-7700906

九、公告发布网站: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

濮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puyang.hngp.gov.cn/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ww.pyggzy.com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410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