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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人民政府政采2019年留白增绿土地复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4-10 16: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华审金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政采2019年留白增绿土地复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政采2019年留白增绿土地复垦项目

项目编号:6010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露

项目联系电话:176305238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55号

联系方式:高工 010- 638175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审金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露 1763052387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8号金丰和商务苑C座6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政采2019年留白增绿土地复垦项目

数量:1包
项目基本概况:
(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小瓦窑村、郑常庄村
(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102.12亩  
(3)预算金额 491.252246万元
(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2 日历天
(5)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6)招标范围  小瓦窑村、郑常庄村土地复垦项目,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供货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3)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经营许可,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4)外埠企业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完成入库;(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中登记的项目负责人库入库人员;并未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职务;(6)、近3年内(2016年4月9日至今)已完成的项目至少有一个类似的园林绿化项目的业绩;(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8)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9)以下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2)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记录的,被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记录,被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12)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强制节能环保产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1.25224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11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8号金丰和商务苑C座607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大井村58号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19 4 11 9 00 分至 2019 4   17 16 0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8号金丰和商务苑C607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经营许可,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的园林绿化项目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单或完工证明文件。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行贿犯罪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查询日期须在投标报名期间,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中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申请人应对其所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只有报名资料携带齐全的投标申请人,才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 元/本,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请携带移动载体(如:优盘或硬盘等)。

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丰台区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2)《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3)依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采购政策

(4)、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第的通知(京财平购201206号)的采购政策

(5)、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125号)的采购改策

(6)、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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