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信阳鸡公山近代建筑群二期(三菱别墅、119别墅、永兴洋行别墅等13处文物建筑)修缮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项目信阳鸡公山近代建筑群二期修缮保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标段划分:施工标段 、监理标段
3、招标编号:ZJL2019-XY01
4、项目名称:信阳鸡公山近代建筑群二期(三菱别墅、119别墅、永兴洋行别墅等13处文物建筑)修缮保护工程
5、工程地点:河南省信阳市鸡公山
6、招标范围:三菱别墅、119别墅、永兴洋行别墅等13处文物建筑。
7、资金来源:国家财政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及文物保护工程规范合格标准;
9、投标人应资格要求
9.1施工标段:
9.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1.2、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业务范围需包含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资质并同时具备古建筑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9.1.3、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1.4、项目经理须持有具备国家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证书,从业范围含有古建筑专业,且无在建工程;
9.1.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文博类或工程类中级及(含中级)以上相关专业职称;
9.1.6、提供近三年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9.1.7、投标人需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2监理标段:
9.2.1、营业执照按时年检;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9.2.2、国家注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及房屋建筑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9.2.3、投标人需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2.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0报名时间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0.1投标企业首先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xy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将纸质文件提交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受理科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有关办理CA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CA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注册。
10.2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线下不再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16日,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xyggzy.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10.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10.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报名后请于2019年4 月16日23时59分之前下载。
10.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报名后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10.6请投标企业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9年5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恕不受理。
11.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1开标厅
11.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邮 编:464000
联系人:穆女士
电 话:0376-3718966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杨先生
地 址:信阳市东方红大道与北京南段交叉口东方京城C区1号楼
610室
邮 编:4640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837656909
监督机构:信阳市文物管理局
电 话:0376-6301195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