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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环保局第三方服务采购A

作者: 发布于:2019-04-09 17: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环保局第三方服务采购A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环保局第三方服务采购A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90231

二、项目名称: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环保局第三方服务采购A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投标无效。具体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21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环保局第三方服务采购A,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第一标段预算:2,000,000.00元, 控制价:1,900,000.00元;第二标段预算:2,200,000.00元, 控制价:2,09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该标段控制价的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包括安全或环保技术服务或技术咨询。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实力,具备提供安全环保专业服务的能力(提供环保或安全监管经验证明材料)。

3、每个标段投标人成立包含一位项目负责人在内的不少于12人的项目组负责此项工作,提供包括姓名、年龄、学历、工作年限、专业、职称等的人员名单(提供项目负责人和任意5人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其余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备案文件及劳动合同,提供工程师等证件原件)。

4、项目组人员应涵盖环保工程、安全工程、化工、设备(机械)、电气、仪表等相关专业,其中化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不少于2人,环保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不少于2人,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少于2人,环评工程师或环保工程师不少于1人,同时中级或注册工程师以上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提供技术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和环评工程师等相关证件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本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本项目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本项目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获取文件须知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416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9年416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下载文件。

3、咨询电话:0459- 6371588(史桢)

八、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投标承诺书》,如果供应商己下载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己下载文件后无故未参与投标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将限制其1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将限制其3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将限制其6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投标。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投标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downcenter/38287.htm?pa=3551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方,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 20,000.00元,第二标段22,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账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行号:10526500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项目编号或订单编号。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成交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请在合同签订后在平台内提出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中标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方可退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4月1914时。

2、开标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十二、注意事项:

1、供应商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交易信息》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自助下载文件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http://ggzyjyzx.daqing.gov.cn/szzs.htm,咨询电话0459-6046136。供应商必须下载招标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下载文件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下载文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获取文件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无法下载文件;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区县的采购管理办公室。萨尔图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181578 。让胡路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888501。龙凤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237315。高新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8106016 。红岗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4192221。大同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16592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参与投标指南。

5、本项目开标过程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ggzyjyzx.daqing.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史桢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6371588

采购单位: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环保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人:敖晓兰

联系电话:0459-8109665

邮    编:163000

日期:2019年49

                             项目需求

注:同一供应商同时中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的,项目组人员,必须为两组,不能是同一组人员。

标段1:主体区和兴化园区生产经营单位和在建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标段2:宏伟园区和林源园区生产经营单位和在建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技术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

序号

品目

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1

服务对象

标段1:主体区和兴化园区生产经营单位和在建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标段2:宏伟园区和林源园区生产经营单位和在建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2

承诺内容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内容的承诺函

①项目组人员应有与此项目相关工作能力和5年以上安全或环保管理经历,投标人应选择身体健康(原则上不大于65周岁)、有政府部门或园区安全环保工作或服务经历、现场管理能力丰富、人品端正的各专业人士,并负责组织调配进驻园区;

②项目组负责人应熟悉安全或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有10年以上安全或环保管理经历,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全程跟踪协调此项工作,保证安全环保第三方服务工作顺利实施;

③投标人须对提供的项目组人员名单做出真实性承诺,合同期内应尽量保持人员稳定,人员的调换频次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招标人结合人员技能实际情况及各企业反馈情况考核不合格的除外;

④中标后在园区设立常驻的办公场所,项目组人员全年常驻园区(招标人提供办公场地,其余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⑤中标人应与招标人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常态交流机制,不定期参加招标人要求参加的会议,针对第三方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园区、企业总体情况进行良好的沟通;中标人应能迅速响应投标人提出的关于服务过程的疑问和要求,并在15分钟内到达指定工作地点处理相关事宜。

 3

服务内容

在不改变、不替代企业安全环保主体责任的情况下,第三方机构承担园区和企业的安全环保业务咨询、技术服务、现场监护、日常巡检、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等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环保规范化作业、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并指导实施,根据日常巡检、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结果,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和管控措施,指导帮助企业及时整改、加强管控,进行“二次审核确认”,确保整改到位、管控有效,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安全环保局。

主要包括:

1、咨询培训服务

(1)拟引进园区项目安全环保可行性咨询、新建项目技术咨询、环评报告技术审核、排污许可技术审核、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安全环保咨询、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减排方案咨询

(2)分析重大安全环保问题,为安全环保和污染治理提供宏观思路和解决方案;

(3)对实行承诺制的项目,对照项目承诺事项及时跟踪督促企业兑现,并全程协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安全环保问题。

4)安全环保宣传教育培训。

2、建设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基本信息数据库

(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岗位员工日常安全巡检巡查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安全生产评价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情况;

(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参加工伤保险和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3)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培训教育及档案建立情况;

(4)环评、验收、排污许可、排污口设置、安全生产和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污染防治及总量控制、环境管理情况等;

(5)数据库开发建设使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基础数据的实际应用

3、安全环保诊断排查和深度检查

(1)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风险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和动态管控情况;

(2)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废物标志、排污口信息设置情况,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和设备情况;

(3) 新改扩建项目环保“三同时”、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以及设施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4)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自动监测设施,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固废和危废的暂存、利用和处置情况,环境风险排查情况,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日常监测情况

(5)隐患排查、登记建档、整改销案和管控情况;

(6)负责人现场带班情况、交叉作业、承包商管理等情况;

(7)试生产、开复工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现状以及主要生产设备的类型、规模,企业污染物产生环节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8)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厂、雨、污水收集管网、泵站等)运行情况;

(9)动火、有限空间、高处、吊装、挖掘、爆破、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有毒有害、重大危险源、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临近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和高压输电线路作业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审批和现场管理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监测、重大设备设施变更、重大生产工艺流程变更、生产经营布局调整,以及生产经营场所、项目、设备发包或出租情况;

(1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检验情况

(12)危险化学品企业“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管控情况;

(13)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管理情况;

(14)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情况。

4、应急体系建设

(1)指导应急预案编制(包括修订)、备案、培训、演练和评估;

(2)指导应急队伍建设,应急器材、设备、物资储备、维护和保养。

5、其他工作

(1)企业周边安全距离内影响安全生产情况;

(2)编制诊断排查、深度检查报告、整改方案及验收报告、企业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手册、各阶段评估报告等;

(3)安全环保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4)安全环保临时交办的工作。

4

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与招标人充分交流沟通,熟悉园区和企业基本情况,一个月内制定完成针对每个企业或项目详细的安全环保服务方案和计划,包括各专业人员重点检查服务内容,并报招标人同意。

2.中标人应优先处理企业审核确认服务事项,并给出书面意见。到企业服务时,应配备一些必要的便携式检测工具,原则上每个企业服务频率平均每月不少于1次。在服务过程中发现企业现场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应要求企业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向招标人书面报告。

3.中标人应及时跟进企业隐患整改情况,指导督促企业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下次服务应对上次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实施闭环管理,并做好服务过程记录存档备查。

4.中标人应详细记录服务企业内容,对服务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安全环保管理现状进行汇总、分析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服务重点,并通过周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及阶段性评估,及时向招标人提交相应报告。

5.中标人应把收集的企业服务信息,日常服务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环境隐患及整改情况、企业动态等及时录入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平台对数据的分析及关键信息的提醒,有针对性开展安全环保技术服务,同时供监管部门随时调阅查看。

6.中标人应对服务企业进行分类分级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技术服务,协助安全环保局完善“一企一档”管理。

7.中标人的项目组人员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8:00-12:00,1:30-5:30),每周专业人员集中内部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按园区进行全年全天候24小时值班。

8.为提高服务过程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后的可追溯性,现场存在问题和复查后现场整改情况应有照片对比记录。

9.重点企业每年环境监测不少于两次,一般企业每年环境监测不少于一次,提供有效的监测报告(招标人提供重点企业和一般企业名单)。

 5

服务期限

一年 

6

服务考核

1.中标人应确保在园区设立符合要求的办公场所和人员配置,如有变化应及时向招标人书面报告,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和缩减。

2.在进行现场服务时,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企业入厂安全教育规定,按企业要求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品,严禁擅自操作企业一切设施设备,现场拍照应提前征得企业人员同意。

3.中标人应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不得泄露服务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4.中标人应切实履行职责,不得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如发现在服务中技术能力不够、重大判断失误、帮助企业隐瞒重大隐患、未认真履行职责等,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将立即终止服务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合同要求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中标人不得以服务为名,向园区和企业收取财物和礼金、承揽业务或者接受宴请等,不得利诱贿赂安全环保监管和企业相关人员。中标人举报经查属实,不能继续留在园区服务,构成违法行为的,移交相关机关处理。

6.根据第三方机构考核情况,有两次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合同要求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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