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修复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4-09 17: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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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的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投标人资质及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6、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B类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行贿犯罪的情形,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名,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 8、拒绝列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提出申请。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分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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