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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自然资源局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永兴村等五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4-08 17: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中易招标有限公司受鹤岗市自然资源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永兴村等五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永兴村等五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9HGCG0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9460240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鹤岗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198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138468961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中易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18946024045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9号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永兴村等五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9HGCG018

1.招标条件

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永兴村等五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已由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财政厅(黑自然资发【2018】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岗市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国投。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

2.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0.90万亩、基本农田整治面积0.86万亩。

2.3采购预算: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永兴村等五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837.34万元;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永兴村等五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设备:35万元。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5月0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05月06日,总工期365日历天。

2.5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包括旱改水;农田水利工程,包括渠道工程、排水工程、建筑物工程、电力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包括田间道、生产路;其他工程,包括晾晒场;设备购置,包括变压器端、T接开关、机闸一体式闸门(含启闭机)。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总承包。

2.7标段划分:划分三个标段(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一标段: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其他工程、设备购置等。

二标段: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等。

三标段: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永兴村等五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设备:输配电工程、设备购置等。

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一、二标段: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包括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标段: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包括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需要各投标人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全程参与本项目,不得委派其他人员。

3.4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需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连续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流水情况表网上打印页(企业需提供账号及密码进行现场查验核准),如法人已退休,需提供退休证明;

3.5近三年度(2016年-2018年)经审计财务状况报告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6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将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9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在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大厅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4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2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本项目发布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gsrmbszx.gov.cn/hgztb/)。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岗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19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46896196

代理机构:黑龙江中易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9号7楼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946024045

电子邮箱:zyzb678@163.com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3.2一、二标段: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包括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标段: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包括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本项目需要各投标人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全程参与本项目,不得委派其他人员。3.4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需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连续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流水情况表网上打印页(企业需提供账号及密码进行现场查验核准),如法人已退休,需提供退休证明;3.5近三年度(2016年-2018年)经审计财务状况报告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3.6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将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9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72.3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09日 08:30 至 2019年04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大厅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在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大厅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2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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